第二百三十七章 子非鱼,安知鱼之乐 (2 / 12)
光背这些,且要保证到时不出差错、不被人笑话,李承志至少也要练习四五天
他自以为压根就没几分雅骨,达奚可能比他还不如
一对土槌,何必要为难彼此?
李承志正四处乱瞅着,达奚从最前的一张案几上拿起一样物事,双手托着,往李承志面前一递。
李承志眼珠子一突。
达奚拿的,竟然是只死鸡?
嗯,准确的说,是一只风干的雉。
李承志的大学不是白读的,再者被当语文老师的女朋友调教了那么多年,对于一些古礼并不陌生,自然知道这是何意。
也不要觉的这是只死鸡,在今日的这种场合中,这玩意的礼节性甚至要比旁边那张几案上的玉璧还要重
只因野鸡这东西一旦被擒,就会绝食,水米不进,直至饿死。所以士人相交,必用雉当礼物,寓意双方一旦结交,便会守节死义
“某慕君久矣,今日方偿所愿,冒昧而来,望勿怪”
达奚像是在背书一样,说着礼中士相见礼篇中的固定且格式化的语言,但只是起了个头,他竟然就说不下去了?
不是他忘了词,而是李承志的表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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