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章 半路杀出的“程咬金” (1 / 3)
看了半日房册,卢沈氏和卢满仓心里也有了几处心仪的房子,待那房牙小哥跟掌柜的知会一声,便领着卢飏三人去了实地看房了。
明代没有期房,全是现房,而且新房不多,更多的都是二手房。
待风尘仆仆的看了几处宅院之后,卢沈氏看上了衙门南面的一处院落。
房屋占地大约是半亩,正屋三间,东西偏房各两间,院中既有水井,也有老树,南院墙处还有牲口棚和茅厕,而且甚是簇新。
听房牙小哥说,这处宅院的原主人是一个行商,这几年生意重心转到了京师,便不在这里住了。
卢沈氏颇为意动,卢飏也觉得不错,房子虽然不多,但好在院子够大,不过就是价格高了一些,要四十两银子。
卢飏倒觉得无所谓,多花点钱,买个称心的房子,况且这预算外的银子他也是出得起的。
卢沈氏一番讨价还价,最终将价格定在了三十七两,此外还得付给这个牙行五钱银子,至于这个房牙小哥能拿多少提成,卢飏便不知了。
不过从这个小哥快要咧到后脑勺的嘴巴上来看,应该能拿不少。
看好院子,众人便回到牙行立契,牙行掌柜也是高兴,很快便将一份制式的房契拟好,后又拿出这处院子的“问账簿”给众人看。
古代房屋不可随意买卖,《大明律》有明文规定:凡典卖、倚当物业,先问房亲,房亲不买,次问四邻,四邻不要,他人并得交易。
所以这“问账簿”便是这宅院公开售卖之前,询问亲属和四邻是否有意购买的凭证。
没有这张“问账簿”,这处宅院的交易便是非法的,在衙门也是无法备案的,但至于这张“问账簿”的真伪,卢飏便也无从考证了。
签字画押,再付了银子,这宅院便落到卢满仓名下了,不过生效还要等衙门备案,至于这其中的手续,便也不用卢飏操心了,这牙行自是都给办的。
拿了宅子的钥匙,卢飏一家便算是在这延庆州城里安家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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