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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六章江南商会,少英院 (4 / 19)

        该征的不征,偷税漏税严重,才是最大的问题。这与士绅地主隐漏钱粮,升斗小民承受重负是差不多的道理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太祖所定的商业政策也有很大问题,或者说是已时过境迁,不适合现在的社会经济情况。

        建国之初,商业活动经受战乱,很是萧条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,朱元璋对商业和商人采取了保护措施,定商税‘三十税一’,还规定书籍笔墨农具、舟车丝布之类皆免税,并下令裁撤税课司局364处,使商税较元末大大简约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明朝前期,这样的政策确实促进了商业的发展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到了明朝中后期,工商业已经繁荣起来,皇权(包括太监、后宫、藩王)、官权、绅权也纷纷介入,税收流失就成了大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后世人看来,拦路收费总有那么点敲诈勒索的恶霸意味。可你看到整个大明的商税收入,以及征税关卡的数量,就会觉得太少了,都太少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打个比方,在后世的省、市、县,甚至是区,都有税务局,数量有多少,反正很多很多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在大明呢,早期还有四百多个税课司局,但到了十七世纪早期仅存一百一十二个。

        为什么本来就少,后来就更少上加少了呢?原因也很简单,无利可图不说,还得朝廷倒贴。

        比如明隆庆二年,户部报告某个税课司巡检每年俸粮工食费不下四百余两,而其征收折钞银仅为一百一十两。

        看吧,还设什么卡,收什么税?征收上来的银子还不够收税人员吃饭的,趁早关闭还能省点银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大明很奇葩,太特么奇葩了,朱由校看到这些数据资料,越来越觉得是这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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