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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0章 (2 / 6)

        他觉得他的人生应该从来了上海开始书写。

        以前的已经被他自动屏蔽遗忘了。这些都是秘密,足以致命,不能轻易想起,更不能示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当初他是抱着躲风头的目的到上海的,那么多的外来人口涌入上海,谁也不会想到他也在其中吧。

        刚开始他蹲过窝棚,睡过地下室,全靠在工地上搬砖养活自己,而且一个工地还不敢待久了,害怕警察找来。一年过去,两年过去,三年过去,竟然没事。

        上海的地皮也踩熟了,胆子也壮了,心也活泛了,反正这条命是赚来的,要活就活得痛快点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次工地老板欠工资,搁以前,他不会吭声,也不是欠他一个的,再说自己带着命案,躲都来不及,那敢冒头。现在他想通了,饿死胆小的,撑死胆大的,软的怕硬的,硬的怕不要命的。于是就约了几个同乡,把老板堵住,胖揍一顿,拿刀逼着,不拿钱来就废了他,吓得那老板赶紧叫人拿钱来。后来他就专门纠集了一帮人打架讨债。只认钱不认人,几方的钱都吃。那些工地老板,包工头的三角债,多角债都找他去收。通过收债,他又发现一个赚钱门道,那就是放债。他接触的人多,三教九流都有,谁没有个急需钱用的时候,得,就找他吧!

        于是他通过收债放债迅速集累了资金,后来又开了酒吧和地下赌场。到2000年的时候,他觉得他也要有一个新的开始,新世纪新面貌嘛!毕竟这些行业都是在风口浪尖上,一遇严打首当其冲,他还得防着老底被揭穿。

        钱已经挣到够多了,他需要一个拿得出来的身份。连三彪子都能考上大学,当编辑当作家,混得人模狗样,谁会想到他杀过人呢?自己现在不缺钱,完全可以有一番作为,也可以站在人前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他结束掉手里的一切生意,回老家找汪正彪合计了一下,然后到a省省城,在这里注册了一家公司,招聘了一些大学生员工,重新开始创业。摇身一变,自己就是董事长总经理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两年后都又把公司迁到了上海。他觉得还是在上海能够放开手脚。最主要的是,他觉得在老家没有安全感。

        在上海,公司扩大了一倍,业务范围也不限,哪样赚钱就做哪样。与其说他运气好,不如说他赶上了好时代,那个时候投资什么都赚钱,餐饮,酒店,超市,房地产……连股市都是牛气哄哄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的生意越做越大,钱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。生活对他来说是一帆风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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