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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喜欢 (3 / 5)

        按理说,晓晓应该是要守着顺子的,至少是要守三年。

        再严格一点,是要守一辈子的,毕竟已经嫁了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,在和晓晓相处的这两年里,她是真的心疼晓晓这个孩子,所以她心里也一直默默地打算着,等晓晓为她儿子守孝三年后,她一定会竭尽所能的帮晓晓找一个好人家,她不能就这样苦了这孩子一辈子。

        今天她见晓晓带着星辰回来,即便晓晓没有多说什么,可她还是从晓晓的眼睛里看到了别的情绪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是一种喜欢,就像她年轻时候,也喜欢那样默默地看着她当家的一般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星辰脑子确实有点儿像孩子,不过只要晓晓喜欢就好。

        星辰无家可归,如果和晓晓在一起,那么他们也算是能守在她的身边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如今顺子离开她们快要两年了,再有一年就满三年了,晓晓那时才十二。

        十二,于一个普通的家来说,女孩子都可以找婆家了,遇到一些好的直接订下,满十三就可以嫁人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说句私心的话,虽然她是想着晓晓以后可以寻得一个好人家,可是,她还是希望晓晓能够为顺子守孝三年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不为别的,只因顺子那孩子太可怜了,她也希望顺子走后会多一个人惦记。

        她首先得是顺子的娘,才是晓晓的婆婆。

        一声婆婆,也足以说明一切,人心都是自私的,她也没有那么无私伟大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嗯,喜欢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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